本文依据政府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地方政府的职能在于提供服务而非掌舵,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的产品属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提供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使用主体是农民。而且,在地方政府指导下的农村信息化建设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印度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科学研究机构等都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形成了不同的组织和服务模式。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越来越成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突破口。
我们在思考:像东风村这样靠网络销售带动办厂生产、物流配送服务、小五金件配套销售的典型的信息化带动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对解决三农问题有什么积极意义?
农业社会信息化程度是影响到农村经济建设成败的重要环节,为此,铁力市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服务功能,努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务。
在信息化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新型农业发展必须考虑种植区域外的农业气象信息,并将其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依据,整合并共享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农业气象信息资源的做法已不鲜见。
博科资讯公司专家王颐中认为,流通成本高是农产品涨价推手之一,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流通环节层层加价问题。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中国农村,“信息化”的星星之火,仿佛在一夜之间点燃,逐渐成就燎原之势。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农村经济势在必行.新农村建设要借助电子商务提供的平台,在信息化充分实现的基础上更快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在农村对信息化缺乏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的背景下,依靠领头羊来为农村信息化开山铺路是非常重要的途径。
在10月23日举办的“2010中国企业管理高峰论坛——IT规划与应用创新分论坛”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CIO严尚维指出,“WEB2.0时代信息化将覆盖全产业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本文从提高农业信息化的紧迫性出发,对农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背景、实质、优势、功能及其应用价值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分析。
目前,有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设施农业病虫害生物控制专家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模式识别、数据挖掘和专家系统技术,实现了对设施农业病虫害的实时监控和有效控制。该平台已经在北京市和河北省的100多个设施大棚内进行了初步测试,验证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