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3日发布 沪通信管[2002]市字145号)为了加强本市电信设备进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第11号令《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国家对接
第一条 为规范宽带用户驻地网的经营活动,更好地促进电信与信息 业务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向用户提供宽带数据的、 图像传输服务
上海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委托及其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该中心依据信息产业部令《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第7号)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开展申诉受理以及处理工作,现提出
(2000年3月27日发布 沪信息办[2000]82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通信管线规划及施工许可的通知》(沪府办〔1999〕51号)下发后,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本市通信管线(含架空线,下同)统
(2011年4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优化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沪府办发[2010]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上海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
(2009年1月5日发布 沪府发[200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
沪府办发[2008]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委《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