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9日,桂经资源〔2007〕52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环境保护总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第8号令),
桂政办发〔2008〕194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 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
鲁政发〔2013〕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要求,加快我省节能
(1997年6月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一条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活动的,应当遵守
赣工信节能发[2010]1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我省工业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资源综合利
赣工信办发[2009]4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以
浙政发[2005]15号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能、节电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加强节约用电工作,对于缓解我省电力瓶颈制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