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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3-05-25 来源:通信发展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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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部通〔2009〕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部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工信部通[2008]305号)、《关于开展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函〔2008〕355号)的部署,部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开展了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相关单位开展招投标自查;第二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部对各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和 4个省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第三阶段,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企业自查情况

自开展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以来,各电信运营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对全集团招投标自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明确了自查的项目范围、重点内容和进度安排,共检查了集团公司负责的603个项目,涉及投资估算金额235.7亿元,各省级公司负责的8349个项目,涉及投资估算金额325.8亿元,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由公司领导亲自部署,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广东、江苏等六个省公司进行了检查,总结了工作亮点和创新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克服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调整等困难,制定了招投标自查工作预案,在集团公司和各省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工作,并以招投标自查作为规范招投标管理的契机。

(二)部和各省通信管理局抽查情况

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各省通信管理局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分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和重点工程进行了抽查。广东、天津、重庆、云南、四川等通信管理局专门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检查表格,吉林、江苏、福建、贵州通信管理局不仅对电信运营企业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还对省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

2009年3月17日-3月27日,部组织3个检查组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集团总部以及四川、陕西、山东、河北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检查,希望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梳理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问题,促进各招投标主体提高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此次检查共抽查33个项目,主要包括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系统集成招标等,检查组对每个项目的具体检查情况均做了详细记录。


二、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一)招投标活动整体情况

自《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来,部和各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了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整顿市场秩序、查处违规行为,使招投标活动逐步规范。各电信运营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了内部的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和招标流程,按规定必须招标的通信建设项目基本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相关参建企业投标行为逐步规范,围标、串标、低价投标等违规现象逐渐减少。通信建设工程通过招投标的市场化运作,择优选强,为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防范了腐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电信运营企业对国家和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了解掌握不全面,存在部分招标流程与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例如运营企业将招投标与采购的概念相互混淆,规章制度中将企业采购管理流程与招投标程序混在一起。

2、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招标文件不完整的情况。有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缺少开标环节,有的不进行公开唱价,有的项目以投标邀请函代替招标文件,有的招标文件缺少评标标准、开标时间等,有的以会议纪要代替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部分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成不规范,评标专家人数不足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的2/3,有的企业选定的评标专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条件,有的企业采取直接确定而不是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评标专家。

3、部分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只负责评标打分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决策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分情况确定中标人。

部分招投标活动采取招标和“议标”结合的方式,对中标结果进行二次或多次议价,造成中标价格与中标人投标价格不一致。部分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采取电子反向拍卖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多次报价,不符合招投标有关规定。

4、存在两阶段招标情况。有的企业曲解两阶段招标含义,在招投标活动中将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两次发放,并分别组织评标,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在两阶段招标中第二阶段发放正式、完整的招标文件。

5、存在依法应招标项目未招标的情况。有的企业扩大了“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可不招标”的限定范围,对部分扩容工程设计、施工均直接委托发包。

6、低价投标,低价中标的情况。电信运营企业为节省成本,往往以价格高低确定中标单位,并且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核算比较复杂,难以在短期内做出低于成本价的判定,造成投标单位竞相压价,给通信工程质量和网络安全造成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推进招标文件范本的实施

部拟结合通信工程特点和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修订和完善《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同时加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范本的宣贯力度。各省通信管理局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范本的宣贯工作,提高招投标双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识和水平。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由集团公司负总责,要求相关部门和各省分公司限期清理和纠正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制度和习惯做法,完善企业采购管理流程与招投标程序,并在今年内将清理情况总结报部。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履行招标代理职责,公平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同时在招投标活动中各企业要积极推行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强化具体管理措施

为加强对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监管,部将通过建立全国统一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强化招投标备案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等措施,逐步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各省通信管理局要配合部做好以上工作,依法加强对本地区通信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杜绝招标、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以及依法应招标项目未招标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同时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大招投标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为确保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部已开始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同时将组织对低价中标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各省通信管理局应每年确定本地区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对其招投标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并向部报送有关情况。

各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对于部和省通信管理局确定的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应定期报告招投标进展情况,并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逐一落实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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