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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09-11-05)

日期:2013-05-30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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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经信委发〔2009〕18号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数字城市、资讯获取便利的信息城市、移动互联的网络城市、信息新技术新业务的先行城市、信息安全水平一流的可信城市”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0年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为统筹全市2010年信息化项目投资,各市级部门按照《关于2009年全市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信发〔2009〕3号)的要求,在完成部门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基础上,要结合2010年政务信息化重点方向,统筹编制2010年信息化项目计划(计划模板参见附件:2010年信息化项目计划表)。

各市级部门要统筹所属单位和行业共同编制2010年信息化项目计划,经部门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同时提交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统筹后,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二、2010年政务信息化重点方向

2010年是本市“十一五”信息化规划的最后一年,为完成“十一五”规划、落实《北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京政发[2009]19号)任务,按照“调结构、上水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要求,2010政务信息化项目重点方向如下:

(一)促进经济发展:主要包括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有利于推动工业经济、农村经济调整结构、提高竞争力以及促进农业发展的项目;

(二)整合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民生综合服务进一步提升以首都之窗网站群、综合服务大厅为代表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有利于农民、弱势群体普遍享受更加优质便捷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的项目;

(三)提升决策能力:主要包括经济运行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政府绩效管理的电子化支撑、移动电子政务等;

(四)保障系统安全:主要包括运维管理体系创新与完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加固、办公终端安全管理、应急体系完善及预案与演练等。

(五)加强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统一认证平台、移动政务应用统一接入平台、互联网统一出口、网络共享整合、公共服务和应用支撑提升、基层数据统筹采集与应用、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与效率提升等;

(六)推进业务协同:主要包括流动人口管理、联合执法、城市综合管理、建设用地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等。

 

三、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和自评估:各市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信息化工作的整合与统筹管理,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体系框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项目自评估,自评估过程中尽量避免以下几类项目建设:重复进行信息资源采集;项目内容与本单位核心职能不一致;业务模式不成熟或流程不清;实施法规或标准不明确、建设机制不确定;超需求建大屏幕、电子会议室、专用机房;片面追求高新技术应用及高性能、高配置;违反我市相关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要求新建专用城域网络、专用异地容灾中心、安全认证体系、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共享交换体系及移动政务平台;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未向经信委备案验收结果以及投入使用不足5年便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按计划分期实施的项目除外);未完成规划修订或项目计划的单位的项目等。

(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为发挥电子政务建设在促进自主创新、带动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各单位要按照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产品牌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参照市科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目录,在信息化项目方案中,优先选用自主创新的软硬件产品,必须选用国外品牌产品时要经过严格论证并特别说明。同时,为帮助各单位更好地落实国产化产品采购相关要求,市经信委将在推出第一批北京市政务信息化应用产品和服务企业推荐名录和案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名录和案例,并形成国产产品和服务案例库。

(三)保证项目材料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发〔2007〕57号)文要求认真组织编写2010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材料,经市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向市经信委提交。提交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经交流修改两次后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市经信委在3个月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材料。项目材料编制阶段要高度重视和落实国家及我市在电子政务项目规划、申报、招标采购、自主创新、总体框架、信息资源、协同与共享、网络与安全、监理、第三方软件和安全测评、验收、运维、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要求,保证项目方案的完整规范,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常用政策文件规范目录和内容请参见市经信委编发的《北京市电子政务相关文件》(2009版)。

 

四、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0年项目计划报送工作:请各市级部门于7月31日之前提交《2010年信息化项目计划》。

(二)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2009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市经信委将开始全面受理2010年政务信息化项目。

(三)项目申报培训:2009年7月开始,市经信委将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培训服务,宣贯申报材料的规范化要求,以及我市对2010年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培训将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全市集中进行的培训,面向各市级部门,由市经信委直接组织;二是各单位分散进行的培训,面向下属单位和行业,由各市级部门自行组织,市经信委可以帮助提供培训服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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