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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06-26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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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山东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15号),加快发展我省高技术服务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我省科技和产业基础,强化载体建设,加强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重点发展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积极培育发展面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医药和海洋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技术服务业,加快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动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

(二)基本原则。

1.加快发展。按照国办发〔201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选择优势产业,强化政策措施,培育市场需求,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

2.融合发展。顺应当前科技与经济、服务与产业融合互动的发展趋势,用统筹、协调的理念指导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加快高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3.创新发展。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4.集聚发展。依托优势区域,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汇集,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实现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占服务业的比重稳步上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高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5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集聚区,建成一批体制机制灵活、管理先进的公共服务平台,做强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项目,高技术服务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本满足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大力推进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推进以下九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研发设计服务。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建立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提高研发服务能力,创建专业特色服务平台。加强科研资源整合,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快建设开放共享的关键共性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研发设计服务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和海内外高端人才在我省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研发设计交易市场,鼓励成立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和实施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研发设计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电子商务服务。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在线信用评估、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等技术服务体系,鼓励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加快促进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三)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认证技术服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农业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认证型服务向提供综合检测服务延伸。

(四)数字内容服务。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数据加工处理等服务,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动网络出版、网上营销、按需印刷等新兴业务和电子书、在线阅读、手机书报等数字全新载体,发展多民族文字和外文书刊数字出版业务。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内容服务与网络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互联网、电信增值和数字文化内容服务业发展。

(五)知识产权服务。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加强规范管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化。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鼓励创建或引进专利代理中介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各类园区、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重点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水平,增强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品牌。加强标准信息分析和相关技术咨询等标准化服务能力。

(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建立具备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新型转化实体,发展包括创业投资、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等多种业务的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等机构的服务能力,推动市场化运营。

(七)信息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依托宽带光纤、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的“智慧山东”、山东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一批面向公众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建设。加强软件工具开发和知识库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转变,完善电子信息产品售后服务。以全球软件服务与外包转移为契机,壮大服务外包业务,进一步增强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承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品牌。加快济南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

(八)生物技术服务。依托我省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和规模优势,充分利用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和创新药孵化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孵化平台,鼓励对外延伸服务,完善生物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生物技术创新发展全过程的新业态。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形成具有特色的研发外包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胚胎工程、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服务,加速生物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生物环保技术服务。

(九)海洋技术服务。依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大力发展海洋信息服务和海洋技术服务,加快海洋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促进海洋信息服务业与海水养殖、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有机融合。加快建立服务海洋科技研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开发管理、海洋生态与环境保障与修复、海洋决策支持的数字海洋平台。支持开展海洋生物和海洋药物的安全评价、临床试验设计等技术研发服务。加快国家深海基地、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青岛的海洋科技与教育资源优势,为海洋地质、海洋生物、海洋生态与环境、海洋工程、海洋新能源等产业领域提供海洋特色技术服务,支撑海洋区域经济科学发展。


三、着力抓好高技术服务业载体建设

围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海洋技术服务等领域,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优势区域,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服务平台、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四大载体建设,重点发展我省具有较好基础和优势的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等产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高技术服务业整体快速健康发展。

(一)培育一批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1.培育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制定和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和扶持措施,依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以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园区为核心,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业基地,集聚要素资源,促进优势产业集群互动发展。到2015年,力争建成20个高技术服务业基地。

2.建设专业化园区。以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发挥各地产业优势,按照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专业发展的思路,完善园区规划布局,鼓励同一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主业高度突出、要素高度集中、资源高效利用的专业化园区。到2015年,力争在重点区域建成100个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园区。

3.发展主题楼宇。实施高技术服务业特色楼宇培育工程,引导高技术服务企业向主题楼宇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扶持政策,提供全流程、多样化服务,加快一楼一主题的品牌楼宇建设。到2015年,力争打造200个特色鲜明的高技术服务业主题楼宇。

(二)打造一批高技术服务平台

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要素资源整合,建设研发、设计、试验验证等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完善咨询、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平台;建立专家库和区域共享资源数据库等公共咨询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培育集交易、物流、支付等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大支持力度,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加强资源共享,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

3.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大对高技术企业创业孵化平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孵化手段,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企业孵化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完善一批创业孵化平台。

(三)做强一批高技术服务重点企业

1.培育打造骨干企业。建立我省高技术服务企业数据库,遴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认定为省级高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在项目安排、资金融通、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同行业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品牌输出和市场拓展,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力争在优势领域重点培植100个营业收入过亿元的骨干企业。

2.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迅速壮大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优化中小企业市场环境,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3.鼓励发展企业联盟。推动同行业企业组建企业联盟,加强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主业突出、多元投资、综合竞争能力强的旗舰企业以技术标准为纽带,通过企业联盟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成员,拓展国内服务市场。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积极探索建立中外企业合作联盟。

(四)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重点项目

1.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重点支持面向行业应用的云计算平台、面向公众和监测管理的物联网平台、面向海洋开发应用的海洋科学数据共享平台、面向中小银行的综合后台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我省信息安全产业优势,支持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提高信息安全服务在信息安全产业的比重。

2.研发设计服务项目。基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等研发设计优势资源,鼓励对外开展服务,支持其面向市场提高研发服务能力,建设特色服务平台,支持研发设计外包项目。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支持工业设计服务中心项目,支持面向装备制造、生物制造、海洋药物、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设计、测试及整体解决方案等研发设计服务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收购海外研发中心或到海外建设研发设计项目。

3.电子商务服务项目。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子支付、电子认证、信用评估等电子商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项目;针对钢材、煤炭、化工、工程机械、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大宗商品,支持面向特定区域和领域的电子商务服务项目。


四、健全完善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作用,细化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各级服务业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健全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综合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好对各级政府和高技术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奖惩,全力推动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和推进高技术服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技术服务业技术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职称评价体系,促进规范化发展。加强高技术服务业统计监测,积极探索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的建立和应用示范,明确行业涵盖范围和分类,确定统计指标,建立常规统计制度,以监测和指导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健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机制,落实高技术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政策。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实行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提高高技术服务业用地比重;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重点支持列入省级高技术服务业的重点项目用地。引导和鼓励国有大型垄断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将内设的研发设计、工业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等机构进行企业化改制,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积极鼓励企业按市场机制将部分研发设计、信息化建设等服务环节外包给专业企业。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机构转制或改革,将科技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按市场化机制构建高技术服务业产业形态。

(三)加大财税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补助和贴息形式连续投入,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和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逐步增加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上下配套联动的资金投入机制。认真落实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优惠政策,减轻高技术服务企业负担;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额度收取。

(四)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高技术服务业的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托管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把高技术服务业列为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以银行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方式,吸引银行信贷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高技术服务业倾斜。进一步推动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设立面向高技术服务业的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高技术服务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以及支撑平台建设。加快高技术服务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鼓励非上市企业利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股权交易,支持信用等级高、还本付息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

(五)加强人才队伍。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理念,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等一系列人才工程,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项目引进、到国外建研发中心等方式吸引人才,打造一支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加强企业在职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共建,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创新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健全高技术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科学管理。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才强省、就业优先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先导作用,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支撑和保障。

(六)深化对外合作。深入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承接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业转移,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吸引跨国公司、国外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来我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高技术服务企业或研发机构。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和跨国公司合资、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将产品研发设计、软件开发等高附加值服务环节外包给我省企业。支持我省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拓宽发展空间,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培育国际化高技术服务品牌,打造具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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