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项目投资额:
27407万元
项目概况:
项目本期工程建设期为两年。在已有的信息化工作基础上,通过购置、定制必要的软、硬件设备,主要建设:
(1)依托公网及已有网络基础设施,构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实现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包括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到省级机构(共45个)、部分地(市)机构(共116)和区(县)机构(共900个)、以及现有的煤矿监察分局(共71个)四级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部门的网络系统。
(2)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与煤矿安全监察应用系统的主体框架并使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投入应用并发挥作用。主要应用系统包括: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包括煤矿安全监察、伤亡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监管和监察子系统;
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包括事故调度快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职业病危害统计、煤矿经济运行统计和安全生产辅助决策支持等六个子系统;
供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使用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3)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和预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行政法规、重特大事故档案、事故统计、抢险救灾资源、安全生产专家等基础资源数据库。
(4)建设相关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系统。
监理范围/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合同谈判及签订、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开发、测试、验收、试运行等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监理过程中的亮点/经验:
“金安”工程一期涉及建设范围广、用户单位众多,加之地方配套资金投入时间不一致等多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不确定性因素,工程能保质完成,总结以下几点经验教训:
业主的宏观掌控能力及多级用户/共建单位的全力配合;
项目各参与方的尽职尽责、相互配合;
针对项目特点和各种因素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用户/共建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各自团队的管理机制,各方项目负责人虽有调整,但各方单位的配合协调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沟通条件。
监理效果/总结:
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当中通过严格把控项目的工程质量、整体进度等,为项目的全面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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